各位有意愿在合肥买房的朋友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合肥购房政策有信息
赶快来了解一下呀
(不买房也可以看看)
还有关于新建商品住房的相关信息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也发布了最新通知
合肥购房政策有变
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第一,在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限购资格查询时,上述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第二,刚需资格认定中“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追溯补缴不予认可)”。刚需购房人其他资格认定条件保持不变。
第三,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
第四,对持有安徽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且居住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1套住房。
(小编提示:合肥本地宝今天(即4月5日)的第二篇公众号文章即为合肥居住证的办理详细流程,大家可以参考办理,居住证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用到哦,有备无患!)
图源:摄图网_501585622
《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通知》继续实行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2021年4月14日施行的《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 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3年。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图源:摄图网_401780790
♥️小编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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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摇号步骤等购房新房的信息
拓展:摇号条件
参与摇号的刚需购房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4.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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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房产局、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合肥晚报、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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