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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城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管理,在能力提升、技术应用、制度建设、作风优化等方面狠下功夫,有力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一季度全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评议结果位居全省前列。
破除门槛,清理隐形壁垒。持续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今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新增1件、废止1件、保留13件。设立“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对征集的问题和建议“当日受理、当日交办、次日反馈、限期办结”。常态化开展招标文件抽查检查,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门槛、不合理限制等问题,督促相关交易主体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市本级抽查招标文件15个,发放监督意见书3件。
降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最大程序减少市场主体重复录入,加快实现各类信息“最多录一次”。积极搭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桥梁,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召开多场银企对接会,参会企业近百家,累计为20余家企业投放中标贷款7181.41万元。
加强监管,净化交易环境。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推进异议、投诉线上办理,畅通投诉、异议渠道。综合运用信用处理、行政处罚、刑事处理等手段打击恶意竞标行为,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定期披露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规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企业标后履约反馈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关键岗位人员履约情况监督,强化中标人履约管理。
优化服务,为企纾难解困。研究制定《宣城市公管局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十条工作举措》,为招投标领域提供政策保障。开展招标投标政策惠企宣传推广活动,编印《宣城市招标投标领域惠企政策选编》,分批赴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开展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实地走访、现场交流,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进一步提升了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交易主体对各类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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