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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庭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疑似被“恶意”评分一事登上热搜。据工人日报消息,不少网友对作品打出“一星”,并贬损、攻击主演之一杨紫。同时,有网友发现,《家有儿女》在播出10多年后登上了实时热门电视剧榜单。5月28日,记者发现,在豆瓣短评区,不少网传“恶评”已不见,有网友自称用了两个账号来为《家有儿女》拉分。据了解,演员迪丽热巴的电视剧作品《阿娜尔罕》近期也出现新状况。它的豆瓣评分从8.1突然降至6.2,并出现大量差评和攻击性言论。该剧不仅获得过五个一工程奖,还提名了中国电视剧最高奖项飞天奖。有网友认为,以往饭圈之间的纷争,主要针对正在播出的作品,现在却越来越多地殃及经典作品,实属过分。对此,工人日报发布评论《影视作品的网络评分还靠得住吗?》:据法治日报消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此,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对于平台来说,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相关规定,平台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如未采取必要措施,将会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