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 在近两年日益火爆,由于 兼具收益稳定性、金融杠杆功能及信托代际传承、风险隔离等多重功能 ,逐渐受到高净值客群、家族客户的关注,总体规模扩张迅速、亿元规模的大单频现。
中国信登数据显示,2023年1月,新增保险金信托规模89.74亿元,环比增长67.05%,规模为近11个月新高。从事保险金信托业务的队伍也不断扩容,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有超40家寿险公司与20多家信托公司,就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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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托行业、保险业务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国民财富的高速增长,保险与信托等服务需求不断高涨,保险金信托因融合了信托与保险的各自优势,受到保险业、信托业及高净值客群的关注,业务规模快速攀升,预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01到底是保险还是信托?
实际上,《信托法》或《保险法》中并没有明确定义保险金信托的概念。保险金信托是一种借鉴国外经验和实践创造的概念,在行业内被广泛使用,尽管它并没有确切的法定定义,但反映了该类信托的实质,即结合了保险和信托的双重特征。
根据2023年3月发布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信托业务被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遗嘱信托等被归类为资产服务信托类别中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这种分类更加合理细化,使信托行业回归到其本源,而保险金信托这个术语在官方层面也得到了确认。官方明确指出,保险金信托是指单一委托人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利益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将相应资金划付至指定的信托专户,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文件进行管理。
此外,中国信托业协会的专题研究报告中将保险金信托定义为一种创新的财富管理形式,它将保险和信托这两种财富传承工具相结合,具有保险和信托制度的双重功能优势,能够有效满足高净值客户在财富保护、传承和管理方面的需求。
尽管中国于2014年首次设立了保险金信托业务,但当时仅有少数客户进行了设立。然而,近年来,保险金信托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客户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万人。
02保险金信托的三种模式
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与“信托”的双重优势,在提供人身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满足了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需求。 具体表现在:
信托制度灵活 ,能够很大程度达到委托人的个性需求,是安全有效的财富传承方式,有效实现企业与私人财产分离; 保险稳定安全 ,收益锁定,其可以利用杠杆作用降低信托设立的高门槛。目前主流的保险金信托业务主要有1.0、2.0与3.0三种模式,实际运用中,2.0模式和3.0模式都是在1.0模式基础上的升级迭代。
◆传统1.0模式(简化型保险带动信托)
在传统的1.0业务模式下, 委托人自行投保并将其持有的人寿保险或年金保险的保单受益权或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将信托公司变更为保单受益人 ,当保单约定的赔付条件达到后,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中的约定,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将信托财产及收益逐步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此种模式综合了信托和保险的优势,同时也可以降低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
◆升级2.0模式(保险带动信托)
保险金信托2.0模式是基于1.0操作模式的升级版。 在保险产品和信托产品均成立后,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将投保人、保单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在保单存续期内,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财产继续代为缴纳保费,并作为保险受益人,受托管理和分配保险金。 由于后续投保人变更为信托公司,避免了投保人身故后保单作为遗产被分割或者作为投保人财产被强制退保等风险。
◆全方位3.0模式(信托驱动保险)
保险金信托3.0模式是 委托人以其自有资金设立信托,委托信托公司购买保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用信托财产支付保费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3.0模式可以从投保阶段、保单持有、理赔之后三个维度为客户的保单提供全方位托管服务,也可以实现将投保品种由传统的人寿保险扩大为多种保险类别,让保险成为信托财产资产配置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挥保险金信托在实现财富管理方面的作用。
除了业务模式的迭代,保险金信托的服务功能和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延伸。目前 行业内已经推出“保险金信托+遗嘱”、“保险金信托+养老”、“保险金信托+慈善”等多种业务类型。
03保险金信托的优势
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主要是保险金请求权,通常表现为保险的受益权。具体落地的过程中,保险受益权还需要根据保险种类差异再次进行判断,并不局限于保险公司因履行保险合同而向保险受益人给付的保险金。 目前主要是终身寿险、年金险、两全险等实现现金流储备、收入补偿等传承效果的保险产品对接信托产品。
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如下:
1. 资产保护:保险金信托可以提供有效的资产保护机制。通过将保险金置于信托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避免因个人或家庭财务状况发生变化而影响保险金的安全性。
2. 财富传承:保险金信托可用于财富传承规划。通过设立信托,将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确保资金按照指定的受益人或受托人的安排进行分配,实现资产的有序传承,避免财富分割和继承纠纷。
3. 税务优势:保险金信托可以带来税务上的优势。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内,保险金信托可能享有特定的税收待遇,例如减少遗产税、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的影响,有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和增加财富。
4. 灵活性和定制化:保险金信托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定制化程度。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特定情况,可以制定适合个人或家庭的信托计划,包括受益人的选择、分配方式、福利规定等,以满足不同的财富管理和传承需求。
5. 专业管理:设立保险金信托可以享受专业的信托管理服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管理信托财产,确保按照信托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提供专业的财富管理和保护服务。
总体而言,保险金信托结合了保险和信托的优势,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一种综合性的财富管理工具,旨在保护资产、实现财富传承、优化税务筹划,并提供专业的信托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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